当事人:湖南东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
注 册 号:430000000043959等
住 所:长沙高新开发区火炬城M0栋三楼等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2日等
经查证,当事人湖南东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11户企业未依法报送2014、2015年度年度报告,经本局分别向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高新分局和长沙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发函核实,已证实当事人2014、2015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进行纳税申报,并且本局对当事人登记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证据一:《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当事人未依法报送2014、2015年度年度报告的情况。
证据二:《关于请求协助清理数据的函》,证明本局向长沙市国家税务局高新分局核实当事人报税信息的情况。
证据三:《关于请求协助清理数据的函》,证明本局向长沙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核实当事人报税信息的情况。
证据四:《高新分局2014、2015年度未报税名单》(长沙市国税局高新分局提供),证明当事人2014、2015年度未进行纳税申报的情况。
证据五:《高新分局2014、2015年度未报税名单》(长沙市地税局高新分局提供),证明当事人2014、2015年度未进行纳税申报的情况。
证据六:《高新分局2014、2015年度未报税名单》(长沙市国税局高新分局、长沙市地税局高新分局提供),证明当事人2014、2015年度国税、地税均未报税的情况。
证据七:《bet36365线路检测中心现场笔录》及各孵化器出具的证明,证明在当事人住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情况。
上述证据系经本局依法取得,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联性,本局予以采信。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局于2017年6月6日在bet36365线路检测中心长沙红盾网上公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长工商听字【2017】0001394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的申请。
本局认为,当事人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所指的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et36365线路检测中心
2017年6月23日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告知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局将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门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特此告知。